一個文化交流中心必須擁有足夠的文化「硬」基建。然而,文化基建不僅僅是增加博物館和表演場地的數量,更重要的是文化「軟」基建。對於新加坡和香港來說,更重要的是搭建長久的、可持續發展的種種交流空間,包括培育人才的平臺、文化研究的智庫、合作網絡的建立等等。
擁有大大小小的藝術節和藝術中心並不等於搭建了以上的平臺。如果停留在呈獻節目的層面,停留在短期的績效,那麼這些平臺頂多就是一個「活動中心」,而不能為藝術家、研究者、政策制定者、藝術機構,乃至觀眾,提供真正可以持續學習及溝通交流的空間。
相對於東南亞的大多數城市,香港和新加坡都擁有資源上的優勢,去投資在「豐富文藝內容」上。但是在資源規劃時,有多少百分比是著眼在長遠研究與發展上,有多少百分比是投入到對外交流的軟基建的呢?「節目」只能吸引來觀看的觀眾,而優秀的軟基建能帶來優秀的創意人才。創意人才的聚集,才能形成真正意義上的文化之都。